一、组织机构
1、院勤工助学管理中心(学工办兼)
2、院独立用工部门(各系、部、中心、研究所、办公室等)
二、职责:
(一)院勤工助学管理中心
1、负责统筹协调学院勤工助学总体工作。
2、负责学校、学院勤工助学政策宣传,全面总结学院勤工助学教育工作。
3、根据学校文件要求拟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规则与流程。
4、具体组织督导各基层班级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身份认定工作。
5、汇总统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汇编认定过程的问题与案例。
6、负责统筹学院独立用工部门的用工需求,汇总、上报校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待批准。
7、负责审核推荐学生申报院内、院外勤工助学岗位,发放勤工助学手册。
8、负责汇总学院独立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学生考核情况与培训情况。
9、负责配合学校、学院独立用工部门协调、处理用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、纠纷。
10、负责汇总、申报学院独立用工部门勤工助学学生报酬,由学生处统一发放。
11、做好校勤工助学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(二)院独立用工部门
1、负责制订当年本部门用工计划,上报院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待批准。
2、负责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的面试、选拔,上报院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待推荐。
3、负责制订并实施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考核办法,办法与实施情况上报院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备案。
4、负责制订并实施本部门勤工助学学生培训计划,计划与实施情况上报院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备案。
5、负责协调处理本部门用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、纠纷,上报院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备案。
6、负责发掘学生勤工助学过程中的优秀典型事迹,上报院勤工助学管理中心备案。
院勤工助学管理中心(学工办兼)
2012年6月